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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开始啦
来源:陵河党旗红 发布日期: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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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的通知》(琼社科〔2022〕11号)文件要求,凡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学术水平、业绩成果及其他条件,对照文件要求及评审条件,自主申报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自5月起,陵水全面启动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三)对因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党的组织纪律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在影响(处罚)期内,不接受申报。

  (四)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者,不接受申报(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五)上一年度评委会评审未通过、本年度没有取得新业绩的,不接受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要求

  (一)申报任职资历和学历要求。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任职资历和申报职称所需的学历(学位) 证书、业绩成果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参照评审条件申报要求。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继续执行《海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6〕34号)。但部分条件要求及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要求有所调整(具体详看附件)。

  (三)实行品德考核要求。申报人需通过品德考核,品德考核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把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推荐人选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得推荐。

  (四)实行评聘结合与职数控制要求。实行评聘结合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推荐评审,确保评审质量,宁缺勿滥。

  (五)提供“双肩挑”岗位证明要求。申报人既在管理岗位,又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出具人社部门盖章的申报人“双肩挑”岗位的证明。从党政群机关到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如以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申报职称,需经人社或人事部门批准并出具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人“双肩挑”岗位的证明。

  (六)做好推荐公示工作要求。对于符合条件要求的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参照申报要求做好推荐公示工作。按规定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2021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阅(内容详见附件)。

  (一)申报高级职称材料

  报送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603室(省社科联办公室),联系人:曾涛,电话:65316887;

  报送时间:2022年5月5日至6月30日止。

  (二)申报中初级职称材料

  报送地址:陵水县建设路156号县委组织部B108室,联系人:王珏,电话:83087955。

  报送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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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陵河党旗红)